合肥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调查认定入库、再开发专项规划编修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合肥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调查认定入库、再开发专项规划编修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合肥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调查认定入库、再开发专项规划编修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一、合同编号: 2024BFFFN*****-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调查认定入库、再开发专项规划编修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三、项目编号: 2024BFFFN*****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调查认定入库、再开发专项规划编修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002*******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00号
联系方式: 0551-********
供应商(乙方):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同乙方编号: 913*****485******D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联系方式: 055*****39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调查认定入库、再开发专项规划编修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工作范围与期限1)工作范围合肥市区,包括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瑶海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高新区管辖范围,总面积 536.96 平方公里。2)工作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规划编修成果。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期间,动态更新调整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数据库和年度实施计划。(2)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 号)、《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3〕197 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23〕189 号)的相关要求,合肥市作为全国 43 个试点城市之一,将围绕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和市委、市政府“规建治”一体化改革工作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政策和制度机制创新为支撑,以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和城中村改造为先导,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合肥科创名城特色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3)工作内容1) 低效用地数据库建设根据各区低效用地调查认定成果,按照《自然资源部开发利用司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自然资利用函〔2023〕197号)的数据库标准要求,完成合肥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上图入库工作,建设合肥市本级低效用地矢量数据库。根据试点工作要求,试点期间每年 3 月底前完成数据库更新并提交。2)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修规划期限与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期限相衔接,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近期至 2027 年。结合低效用地调查认定成果,新增城中村、低效农村宅基地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低效商业服务业用地、低效仓储用地、其他低效用地等低效用地类型,立足试点工作要求,依据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合理制定目标指标和再开发策略,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区域,划定再开发空间单元,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时序,完成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修,统筹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两项试点工作。3)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按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要求,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明确试点地块再开发方式和用途。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347万元
合同金额: 34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987(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提供所需文本、图纸并配合相关工作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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