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示前区财采〔2025〕12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示前区财采〔2025〕12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莱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华区龙潭总部新城成宏路68号
被投诉人1:四川远欣卓宇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九龙湖九组2000号
被投诉人2: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梓州大道6900号4楼430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6日,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8月20日发布更正公司,2024年9月5日,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9月9日,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
投诉事项:1.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中,提供的所有涉及技术的文件均没有生产厂家的盖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2.中标方承认未采用光导纤维传导,属于虚假响应。
3.中标方未提供实质性证据证明可升级为3激光15色,属于虚假响应。
4.中标方的荧光检出限和仪器分辨率不符合招标要求。
5.中标方不符合“需配备样本自动处理系统,且与流式细胞一体无缝对接”的总体要求,属于虚假响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2、3、4、5均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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