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学校南侧规划路市政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的结果公示
关于深圳学校南侧规划路市政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的结果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南侧规划路市政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4株,均为行道树
(四)项目位置:坂田街道象塘路与坂李大道交会北310米西侧道路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坂田街道象塘路与风门路交会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南侧规划路市政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金工,电话:0755-********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1月17日
标签: 树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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