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夏邑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食材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夏邑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审,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夏邑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HRSQ-2025-0108号;
3、项目预算:第一标段:******.00元
第二标段:根据宏佰百货挂牌价下浮;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第一标段:12个月;
第二标段:12个月
7、服务质量要求:食品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次公告2025年1月13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25年01月17日
2、谈判地点: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绿地中央广场T3号楼2113室
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王青林、丁伟、王黎明。
四、谈判结果
成交人:夏邑县田壮涛家政服务部
注册地址:夏邑县城关镇雪枫路西段
报价小写:******.00元
大写:叁拾陆万元零角零分
服务期限:12个月
服务质量要求:食品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夏邑县人民法院
地 址:夏邑县二环路西段路北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370-*******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厦A栋*****
联 系 人:卜先生
联系电话:175*****090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25年0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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