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使用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潍坊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使用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 |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选择理由: | 总价最低,推荐成交 |
质疑投诉说明: | 如有质疑,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质疑说明文件递交至学校采购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
项目名称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潍坊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使用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WFHLXYJJCG2025-001 | ||
项目编号 | WFHLXYJJCG2025-001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5/01/06 15:54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01/09 15:54 |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01/09 15:54 | ||||
采购单位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手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联系手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是否本地化服务 | 是 | 是否需要踏勘 | 是 | ||
是否需要踏勘 | 是 | ||||
踏勘联系人 | 李老师 | 踏勘联系电话 | 137*****163 | ||
踏勘联系电话 | 137*****163 | ||||
踏勘地点 | 潍坊市鸢飞路360号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潍坊校区 | 踏勘联系时间 | 公告发出之日起第2日 | ||
踏勘联系时间 | 公告发出之日起第2日 | ||||
采购预算 | ¥0.20 | 成交金额 | ¥0.15 | ||
成交金额 | ¥0.15 | ||||
送货/施工/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设备安装完成,调试运行正常。 | ||||
送货/施工/服务地址 | 潍坊校区 | ||||
售后服务 | 1.供应商所投设备在服务期间须确保100%可正常运行。设备出现简易故障的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维修,复杂故障根据故障情况确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及特殊情形外,最长维修期限不得超过7天。 2.运营方应根据所投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运营方所投设备故障率达到50%且不按要求进行维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 ||||
付款条款 | 运营方向采购人缴纳场地使用费(实际占用面积*15元/平/年)及学校平价电费(0.5元/度)后,剩余收益归运营方所有。每月产生的场地租赁费及电费须在次月15日前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指定账户名称: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账号:370*****838********* 开户行:建行青州支行范公亭西路分理处 | ||||
其他说明 | 1.本项目须具备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报价时须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2.运营期间,运营商负担经营本项目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安装费、管理费、消防、服务人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电费、场地租赁费、维修费、交通运输费等正常运营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5+X(不超过三年)年,服务地点只限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潍坊校区(鸢飞路1729号),若因学院规划调整,校区搬迁、政策要求等客观因素发生时,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运营服务。 4.运营商所投产品应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原装合格产品(正品行货),带有生产厂家商标或品牌等标识,不得提供三无类产品,运营商至少提供采购人所列清单设备(详见附件),确保本项目的正常运营。供应商报价时须将投入设备的详细信息填入附件3中,并将扫扫描件上传。 5.安装充电桩区域须严格按照消防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并满足消防检查要求。使用区域只允许进行充电桩运营服务,不得另设其他商业性质的服务,擅自设立其他商业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运营商收取价格由电费+服务费(含其他运营成本和场地使用费)构成。本项目无须向平台支付服务费。系统提示与须知表述不一致的,以须知内容为准。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分项报价 | |||
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费 | 1(项) | ¥0.15 | |||
是否进口 | 否 | ||||
指定品牌及型号 | 不限定品牌型号/ | ||||
技术参数要求 | 运营商收取费用由电费+服务费(含运营成本和场地使用费)构成,本次报价只需报服务费价格。 电动自行车的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2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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