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188*****567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文联印刷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桥南街副12号
联系方式:130*****500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五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印刷服务 | 1(个) | ¥194,260.00 | ¥194,260.00 | (1)市工信局(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与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印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2)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全由甲方提供。乙方需具备较强的印刷、加工运送、设计能力;乙方具备12小时印刷快速生产加工能力以及应急保障、质量保障能力。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甲方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3)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4)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各类印刷品报价、印刷品单价已包含制版输出和打样、运输等费用在内。对已制版印刷的制版底片和PS版要妥善保管,第二次同一印刷项目乙方不得收取制版费用。(5)乙方设计制作的作品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享有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则乙方承诺自费就上述索赔或起诉为甲方答辩,并支付甲方因此而承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以及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对所有印刷品的内容都要予以保密,对印刷的全过程指定专人监督管理,做到印刷内容不外传,印刷制品不外泄。印刷完成后,对所有工序中有可能泄密的各种材料要及时销毁,对存储的电子文件也要进行删除,否则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需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要保证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将甲方需求印制完成。承诺保证货物免费运送、上门服务、寄存需求、按约定时间交货。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
合同金额: 194,2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贰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2025年01月20日
2025年01月20日
合同附件: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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