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1229法委鉴字第29号委托鉴定结果公示

2024桂1229法委鉴字第29号委托鉴定结果公示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桂1229法委鉴字第29号委托鉴定结果公示

2024年1月20日

案号:(2024)桂1229民初1484号

委托鉴定事项:要求对申请人治疗头部损伤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机构:广西正廉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结果:被鉴定人陆华成因被殴打受伤,其人身损害误工期为60日、护理期为7日、营养期为15日。

特此公告。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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