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财采〔2025〕7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财采〔2025〕7号
四川龙辉首邦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四川富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就广元市中医医院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医用家具及诊疗护理相关设施设备定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2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月2日向你公司邮寄《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广财采函〔2025〕1号),并明确告知你公司需要补正的内容及限期,以及相关法律后果。邮政信息显示你公司于2025年1月5日签收该邮件,但本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你公司的补正资料。截至目前,本机关仍未收到你公司任何补正资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如果你公司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元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元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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