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转运服务成交公告

废物转运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妇婴医院废物转运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市妇婴医院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6: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长全、申琦(不含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卉
项目联系电话 186*****293
采购单位 沈阳市妇婴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卉 186*****293

一、项目编号:LNHY2024FW******(招标文件编号:LNHY2024FW******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婴医院废物转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浑南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李相镇孙家寨村

中标(成交)金额: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市浑南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市妇婴医院废物转运服务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收运、火化甲方的废物,并签订立合同。 1.转运项目:无传染病产妇胎盘和16周以上死胎等
2.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信息,24小时内到甲方指定地点收取废物。
3.乙方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果乙方在运送、焚烧过程中受损伤和感染,乙方自行承担。
4.废物移交时甲乙双方人员应履行移交手续,双方确认并签字。
5.乙方接收废物后,应按规范要求当日进行火化,不得将废物泄露,不得进行私自焚烧、掩埋、丢弃。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6.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保证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运输车辆到达甲方单位内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或倒卖等一切违规违法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9.运输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车辆箱体应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箱体应达到气密性要求,内壁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箱体材料防水、耐腐蚀,箱体底部防液体渗漏。
合同签订后一年,如服务期内服务良好,可连续续签两次,每次续签一年合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长全、申琦(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收取65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收费标准按照《沈阳市物价局文件》沈价审批[2010]1号及沈阳市殡仪管理调度中心二〇〇三年五月五日发布的收费文件执行。最终预算金额以每年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妇婴医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8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朱卉 186*****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卉

电 话:  186*****2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物转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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