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福县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永福县中医医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16:5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 | ||
采购单位 | 永福县中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福县凤城路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结果公告 | 1.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喜洋洋科技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2.各投标人得分及排名: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得分87.60,排序1);广西中保鑫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得分79.86,排序2);桂林市际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得分78.62,排序3);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得分76.77,排序4);广西振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得分75.91,排序5);广西建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得分55.00,排序6);广西万家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得分51.24,排序7); 3.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1.本项目收到供应商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七条,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抽取名单如下:李军(组长),常启应,李秀梅,蒋鸣明,陶新华(采购人代表)。 2.各投标人得分及排名: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得分86.00,排序1);喜洋洋科技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得分83.28,排序2);桂林市际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得分79.82,排序3);广西中保鑫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得分79.26,排序4);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得分72.57,排序5);广西振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得分72.31,排序6);广西建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得分58.00,排序7);广西万家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得分57.84,排序8); 3.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更正日期: 2025年0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
附件信息:
329.2K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永福县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4-G3-******-GLSZ)的质疑答复函.pdf
1.3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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