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1、2标-2标段-合同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1、2标-2标段-合同


二、监测范围 (1)6号线一期第三方监测标段工程范围:起点丰乐河路站(不含)至东风大道站,龙塘停车场、东至路主变电所、高亮路主变电所、控制中心,涉及国铁线上监测工作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及同期实施配套工程(包括同步代建市政项目)范围内的结构外缘两侧变形区内(视结构埋深及地质情况而定,且不小于30m范围)的地下、地面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地面及道路的安全监测,对轨道工程结构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测,对该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的监测工作进行管理及日常检查、巡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做好现场监测工作。 (2)合同服务期: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之日止。对应土建施工工期如有调整,监测服务期则相应顺延。 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第三方监测段起止点范围内相关项目均属于乙方监测范围,无论工程规模是否调整及工法是否变更,合同价款均不调整。 7.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具体如下: (1)本标段范围内的工程开工后(以首批土建工程开工令时间为准)每满半年在乙方办理完成支付申请手续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累计付至合同总价的80%时暂停支付;但若工程的形象进度与甲方批准的工期计划相差半年以上,则合同款支付时间相应顺延。若工程建设期满尚未支付到合同总价80%时,甲方在建设期内最后一期付款中补齐差额。 (2)乙方须在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结算资料申报,经审计后三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满一年且双方无争议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无息)。 (3)乙方提供的支付申请文件应符合甲方计量与支付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付款前必须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乙方未按约定提交结算资料和办理付款申请等手续,甲方有权迟延付款或依据已有资料进行审计。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1、2标-2标段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1、2标-2标段

项目编号:

2020BFQBZ*****

标段编号:

2020BFQBZ*****-2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1、2标合同公开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变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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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分4秒

  • 交易中心见证
    2025-01-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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