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5-01-21 阅读次数: 】

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FX-AZ-2025-0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院内17号楼3楼(整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万壹仟贰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现场跟踪审计,包括施工图的工程量价核算、工程中期支付造价审核、工程变更的工程量价审核及工程索赔洽商审核等;(2)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审核,配合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等。为采购人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具体跟踪审计服务范围以委托人签发的任务单为准。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或政府审计完成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以后发生者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斐、黄运芹、董必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标准收取,23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43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

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2.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pdf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1.采购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跟踪 审计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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