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采购系统执法用电动四轮车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采购系统执法用电动四轮车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系统执法用电动四轮车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6年12月21日10:0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1月30日中标日期2016年12月21日
评审专家名单郭长江、张兰、卢梅英、蒋贡敏、吉武俊、李军、娄国辰
总中标金额¥897.2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处长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清华国际大厦5楼A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就采购系统执法用电动四轮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采购系统执法用电动四轮车项目

1.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72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采购系统执法用电动四轮车项目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系统执法用电动四轮车235台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系统执法用电动四轮车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含货物的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到指定现场、保险、现场临时保管、卸货、搬运就位、安装、调试、交付技术资料、验收、培训、货物最终验收后质量保证期内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特种工具、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服务等)。

2.5质量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和采购预算价如下表:

质量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质量保证期

采购预算价

备注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订立之日起30天内

质保期1年(三包:包维修保养、整机更换、退货)

97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6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6年11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6年12月20日

4.2评标地点:郑州市金水路125-7号商城饭店(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一楼六号会议室

4.3评标委员会名单:郭长江、张兰、卢梅英、蒋贡敏、吉武俊、李军、娄国辰

4.4监督人员名单:杨传峰

五、中标信息:

5.1中标单位:苏州益高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5.2中标金额:*******.00(人民币捌佰玖拾柒万贰仟叁佰元整)

5.3中标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699号

5.4主要设备:系统执法用电动四轮车38180元*235台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6.1招标人: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27号

联系人:李处长

联系方式:****-********

6.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清华国际大厦5楼A户

联系人:侯女士、董先生

电话:****-********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附件:招标文件148*****0575****-****************.pdf" target="CMSFILEINCONTENT" ignore="1">[点击下载]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四轮车 用电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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