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攀东财〔2025〕6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攀东财〔2025〕6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东区春节环境提升工作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珠峰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派都广场二楼珠峰广告

被投诉人1: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C 区 20、22、24、26 号

被投诉人2:攀枝花速道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C座4楼B号G-A85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12月23日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实施《2025年东区春节环境提升工作》(编号:N510*****240*****)项目开标和评审,预算金额为4,400,000.00元,并于当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攀枝花速道工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4,366,900.00元。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2月25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履约期限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2025年1月3日就《2025年东区春节环境提升工作》质疑事项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月7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本机关于2025年1月7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中标人提供的“报价明细表”第28项,制造厂商及规格型号:四川兴川电缆有限公司;规格:铜芯电缆RVS-2*0.5mm2;型号:XC-BLV-0.5,为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2: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资料。

投诉请求: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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