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CCG-202*****0012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长宁社区服务中心习友路2666号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1#楼2、3、4层563,420.00元97.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

服务类(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2025-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区市场局食品流通共380批次(其中10批次为网抽,30批次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监测、餐饮共240批次(其中20批次为网抽)监督抽检监测、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监测100批次、区食安办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监测80批次1、基本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食品检验人不得与其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以外的单位、个人透露抽检相关信息。2、依法检验:投标人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等规定,根据长沙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计划任务表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严格按时完成采购人所分配的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3、按时检验: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开展抽样及检验等相关工作。一般情况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含抽样和检验),同时按要求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应急情况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含抽样和检验);抽样规范和检测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应满足相关要求的时效。4、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要求,作出阶段性及年度数据报表和评价报告。5、成交供应商必须有专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24小时响应。正常情况下,4小时内抽检人员队伍必须到位,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下,2小时内抽检人员队伍必须到位,如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响应次数和人员队伍到位情况达到3次(含)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项目服务人员需遵守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中途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须向采购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7、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8、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9、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抽检监测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与考核工作。对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委托合同。10、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抽检监测服务的任何资料。抽检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及时与采购人联系。11、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要求,作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1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及项目组成员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故意隐瞒等导致恶性事件或给采购人造成影响重大的事件等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服务期限一年1、按长财采购〔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供应商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563,4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铁辉(采购人代表)、王春娥、金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6574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

综合评审得分

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

88.28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

86.00

湖南省硕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3.24

合同包1(2025-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97.7411
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95.1222
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94.9533
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育才路与文源中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中育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3栋12楼1234房

联系方式: 0731-******** ********(财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畅、陆丹、牟佳佳

电话: 0731-******** ********(财务)

湖南中育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用农产品 监测服务 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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