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科技经信局磷石膏综合利用智慧科技监管平台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远安县科技经信局磷石膏综合利用智慧科技监管平台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远安县科技经信局磷石膏综合利用智慧科技监管平台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远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22日 08:49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俣宽,车飞丽,蔡晓琴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琴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47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凤德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6*****9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9-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247 |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远安县科技经信局磷石膏综合利用智慧科技监管平台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远安县新中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中标(成交)金额:131.******(万元)
综合评分法:92.00(分)
货物类 |
名称:远安县科技经信局磷石膏综合利用智慧科技 品牌(如有):科美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1.0 单价:*******.0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陈俣宽,车飞丽,蔡晓琴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1-21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9-4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收费金额:1.5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远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或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2、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和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的交易系统(网址:https://zfcg.chutianyun.com.cn/)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凤德路2号
联系方式:176*****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9-4号
联系方式: 139*****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玲
电 话:13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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