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其他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其他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叙永县西外蔬菜批发市场 | 598,500.00元 | 食材采购(百分比):5% | 98.33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蔬菜 | 食材采购 | 康顺 | / | 1(批) | 598,500.00 |
李子雄(采购人代表)、李忠菊、税小红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97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注:1.成交供应商名称: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131*****888
名称:叙永县正东镇中心小学校
地址:叙永县正东镇伏龙村11社
联系方式:183*****430
名称:四川中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9区3楼*****A号
联系方式:131*****777
项目联系人:田洪
电话:131*****777
四川中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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