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
溧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南京溧水大金山庄国防园管理处 | 91******768******K | 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金山路99号 | 90.93(均分制) | 6% |
2 | 南京良万家农业专业合作社 | 933*****558******M | 秣陵街道火炬社区 | 90.43(均分制) | 5% |
3 | 南京市溧水区华成蔬菜专业合作社 | 93******686******P | 溧水区和凤镇乌飞塘村 | 89.36(均分制) | 10% |
4 | 南京米琳初级农产品有限公司 | 913*****302******X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西柿路1号梅山村村部 | 88.97(均分制) | 8% |
服务类 |
名称:溧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具体负责永阳中队、溧水区看守所、开发区派出所、交警大队食堂干调、蔬菜、肉类、水产、禽类、水果、牛奶等食物的配送,本次招录4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按照中标排名,1-4名分别对应永阳中队、溧水区看守所、开发区派出所、交警大队。采购人不对服务期内采购金额做出承诺,按实结算。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考核标准。 |
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本次实际收取*****元,由四家供应商按照比例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燕
电话:02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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