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5〕34号关于佛山新机场大道一期工程项目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5〕34号关于佛山新机场大道一期工程项目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5〕34号
关于佛山新机场大道一期工程项目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会同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等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于2024年12月24日对佛山新机场大道一期工程项目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复垦验收。项目区地块复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验收标准,复垦后地类为乔木林地 0.1545公顷,土地复垦率达到100%,验收结果认定为合格。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23日。
二、公告方式和地点:
张贴公告: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白石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及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
附件:佛山新机场大道一期工程项目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项目区位置图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标签: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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