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牵头人)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成员)中城名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34128728/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江西圣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234294421/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中承利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重庆热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34869644/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 | 259074617.20// | 259074617.20// | 89.36// |
(牵头人)江苏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江苏中镁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34081442/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四川九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华森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34105928/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江西王牌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59885069.60// | 259885069.60// | 93.74// |
(牵头人)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北京龙源科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4477633.20// | 264477633.20// | 92.71// |
(牵头人)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3397030// | 263397030// | 91.01// |
(牵头人)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262586577.60// | 262586577.60// | 95.21// |
(牵头人)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66098538// | 266098538// | 89.27// |
(牵头人)广东中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四川八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243114313// | 243114313// | 93.98// |
(牵头人)晋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新疆时代城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33965512/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60695522// | 260695522// | 94.65// |
(牵头人)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34016141/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52590998/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格式(评委二:投标函附录与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3.7.1的第4款,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投标函附录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3.7.1条第4款要求;评委七:投标函附录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人员机构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4)不能通过形式评审;评委三:投标函附录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机构中的矛盾,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4)不能通过形式评;评委四:投标函附录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机构中的矛盾,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4)不能通过形式评审;评委五:投标函附录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机构中的矛盾,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4)不能通过形式评审;评委一:投标函附录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的人员姓名不一致; | 0// |
(牵头人)江西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34019211/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四川同创宏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1235823.6// | 261235823.60// | 94.51// |
(牵头人)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员)四川华成辉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52489490// | 252489490// | 95.32// |
(牵头人)赣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东建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65288085.60// | 265288085.60// | 89.09// |
(牵头人)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成都碧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54570545.60// | 254570545.60// | 95.72// |
(牵头人)信实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263937331.60// | 263937331.60// | 91.49// |
(牵头人)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5723413// | 245723413// | 94.23// |
(牵头人)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260425371.20// | 260425371.20// | 93.18// |
(牵头人)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成员)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34566055/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四川德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员)中科科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34067812/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234156445/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牵头人)华屹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33642225/低于成本评审 | 低于成本评审(评委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六: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否决其投标。;评委七: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0%,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 95%;评委三: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否决其投标。;评委四:投标报价双低,经澄清未回复,故判定低于成本;评委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澄清说明,判定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评委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按否决投标处理 | 0//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28-88523369 |
行业主管部门:蒲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8-88524180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