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四季青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申报“四季青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210*********-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四季青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4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常青园物业管理中心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园一区二号楼地下室

中标金额:24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市常青园物业管理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园一区二号楼地下室 911*****600******G 24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市常青园物业管理中心 1 246.******万元 246.******万元 详见附件

详见中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于2019年10月与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工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分局四季青派出所等单位日常办公,租赁建筑面积:*****平方米,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36号。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工业公司为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36号产权人,委托下属单位北京市常青园物业管理中心为该办公区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如下:

(1)历史沿革与稳定管理: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36号院自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一直由北京市常青园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积累的管理经验与稳定的服务团队为该办公区的日常运营提供了保障。

(2)合规性和合同义务:《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他人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选定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第二条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仅能有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2019年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与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工业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10年,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委托下属公司北京市常青园物业管理中心为唯一的服务提供者。

(3)服务范围与收费标准:北京市常青园物业管理中心对该办公区公共区域、公共设备提供统一的物业服务,并按统一标准收费,使得单一来源采购更加高效和易于管理。

(4)避免分割管理的风险:如果采用多家服务提供者,可能会导致办公区的物业管理出现分割,影响整体的协调性和效率。单一来源采购可以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基于以上理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选择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物业服务采购,以确保物业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红、刘筠筠、仇丽萍、商小菁、刘岩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联系方式:孙亦军,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            

联系方式:王老师、刘老师,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电 话:  010-********

HCZX2024-074采购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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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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