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冀1002破1号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选聘结果的公告
2023冀1002破1号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选聘结果的公告
洁能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选聘结果的公告
申请人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被申请人洁能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在执行程序向安次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洁能公司由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审查。2022年8月30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冀10破申13号裁定书,受理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洁能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2月26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冀10破申13号之一裁定书,指定本案由安次区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7月6日,安次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1002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商宇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管理人。
为有效推进洁能国际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4年12月5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洁能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遴选审计机构的邀请函》和《洁能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截止2024年12月13日17时,共计3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结合参与机构资质、经验情况、人员规模、工作方案、价格、费用支付方式等情况,经综合评审后,分别选出一家中选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中选审计机构为:廊坊市晨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选评估机构为:河北天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洁能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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