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新会69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新会69
宗地编号: | 440*****3003GB***** | 宗地总面积: | 1.4公顷 | 宗地坐落: | 新会区罗坑镇子营山工业园永盈路东侧、达盈路西侧地块二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840万元 | 受让单位: | 广东广泽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 ||||
备注: | 竞得人需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4〕70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2.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建筑限高:≤50米。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有关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其他要求:1.地块用于发展新材料项目。2.投资强度≥476.19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万元(或等值外币)。3.拟引入的建设项目,须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及环保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为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4.该宗地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5.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罗坑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6.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7.竞得人必须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以实际到账为准)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划入指定账户;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受让地块的成交款。 |
二、公示期: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1月2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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