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锦江镇七都村土地整理项目、余江县锦江镇九亭村土地整理项目及余江县锦江镇乐泉村土地整理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余江县锦江镇七都村土地整理项目、余江县锦江镇九亭村土地整理项目及余江县锦江镇乐泉村土地整理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余江县锦江镇七都村土地整理项目、余江县锦江镇九亭村土地整理项目及余江县锦江镇乐泉村土地整理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余江县锦江镇七都村土地整理项目、余江县锦江镇九亭村土地整理项目及余江县锦江镇乐泉村土地整理项目开标评标会于2016年12月20日举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出了本工程三个标段的中标排序结果,现将各标段的中标排序前三名公示如下:

一标段:
第一排序人:江西省洪铄建设有限公司 建造师:朱华中 中标价:*******
第二排序人:江西广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关琼琼
第三排序人:吉安市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李朋斌

二标段:
第一排序人:江西金冠天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造师:叶修福 中标价:*******.97元
第二排序人:江西浩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潘剑欣
第三排序人:江西锦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陈跃清

三标段:
第一排序人:江西晨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臧超 中标价:*******.02元
第二排序人:江西省丰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谭静
第三排序人:江西国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袁江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请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3日前向余江县锦江镇规划建设局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逾期投诉或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投诉的,依法概不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余江县锦江镇规划建设局
联 系 电 话:****-*******

余江县锦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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