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七中学初中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福州第七中学初中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第七中学初中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11:35
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陈莹 评审专家:林红、曾林威、丁家武、孙海榕
总中标金额 ¥11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181*****821
采购单位 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村岭头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156*****316;陈老师187*****217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方经理 181*****82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pdf
附件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一、项目编号:GXTC-C-******** (招标文件编号:GXTC-C-********

二、项目名称:福州第七中学初中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连江县浦口镇塔头村上社1-1号

中标(成交)金额:11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第七中学初中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福州第七中学初中部 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陈莹评审专家:林红、曾林威、丁家武、孙海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100(万元)及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代理机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缴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街口支行 账号:591*****921060*****0200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禾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福州天鲜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详见下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的响应

否决投标依据

福州天鲜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投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授权书/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号与其所附身份证复印件不相符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村岭头街2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56*****316;陈老师187*****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层            

联系方式:方经理 181*****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经理

电 话:  181*****8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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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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