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拟对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LGCG********** 合同金额(万元):********.44元/年 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新增永香路清扫保洁面积,包括主车道*****.55平方米、人行道7413.43平方米、绿化带5547.92平方米,按照一级道路标准中标单价23.02元/㎡/年、绿化带3.27元/㎡/年计,合计清扫费用为*******.68元/年。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增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且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额;以及《龙岗区城市管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第5次)》《龙岗区城市管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56)》中第三条第(四)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接管新建市政道路、公厕或垃圾转运站等需增加采购合同标的相同服务时,增加采购金额未超过原合同金额10%,且总金额未超过原计划数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规定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吉华街道党工委会议纪要(之二)》(2024年7月18日)文件精神,同意新增永香路作为清扫保洁范围,待完成相关核增流程后,预计增加费用1,376,827.68 元。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9号 联系电话:0755-********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5楼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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