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药集团(上海)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市辖区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2816号1幢4层B401,402,403,406,407,408室
中标(成交)金额:3,67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C********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全院在用已出保的医疗设备(含车床台架)、空调的维修保养,设备计量校验等,包含设备软件系统维护、设备维修保养、各种配件、电池、易损件的维修、更换等整体维修保养服务。
服务要求:1、我公司承诺,如成为中标供应商,保证按照服务响应要求,保证医院设备的完好率,否则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我公司承诺,如成为中标供应商,如因巡检、响应、维修、校验不及时被上级处罚或导致医疗设备故障,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我公司保证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3、我公司承诺,如成为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原厂配件或同等质量配件,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性能受损,给医院造成损失,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赔偿。4、我公司承诺,如成为中标供应商,保证维修过程中,未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5、我公司承诺,如成为中标供应商,保证满意度调查低于85%,扣除年维保费用5%。6、我公司承诺,如成为中标供应商,保证合同期内因我公司原因造成争议、损失、临床服务不满意等情况,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未付款项不予结算。如因政策改变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终止协议的,应及时向我公司提出,我公司保证无条件终止协议,医院按照实际的保修时长(按月)支付相关费用。7、我公司承诺,如成为中标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我公司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服务时间:我公司承诺,如成为中标供应商,履约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定期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勇、孙杰、金丽霞、关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7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心医院)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锦州众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11-4号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采购-公开招标.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药集团(上海)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_00.jpg标签: 医疗设备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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