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施招标公告中标公示
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施招标公告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6日)
项目名称 | 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0427 | ||||||||
招标人 | 重庆隆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鑫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海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毅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福建省鑫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711.224651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
石柱县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招标人:重庆隆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3">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石柱府办发〔2016〕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十二五”污水管网资金,招标人为重庆隆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2.1 项目名称: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下路街道境内。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共两条污水截污干管。污水截污干管分别沿龙河、泗龙溪河岸敷设,最终在龙河与泗龙溪河交汇处集中后经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向西穿越龙河排入龙河西岸现状截污干管中,污水管网总长约
2.4 工 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总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5">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7">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隆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二环路平安路8号
联 系 人:周 老 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区海尔路6号庆业巴蜀城12栋31-1.
联 系 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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