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
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
一、项目编号:滑财购招-2024-19
二、项目名称: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装备购置类)二次(第二标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方国福(北京)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书填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道办石兴大道南330号万科世博汇石四商务中心B座4层3A12房
营业执照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46号文锦大厦北楼二层220室-947(不老屯镇集中办公区)
被投诉人1:滑县教育局
地 址:滑县滑州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50米
被投诉人2: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港湾路1号院金色港湾49号楼1单元18层西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质疑回复故意曲解法律法规规定,并违法做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过对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进行相关投标产品的3C强制认证查询,发现其他供应商均存在个别产品查询不到3C强制认证情况,剩余的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滑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2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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