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执行案款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宁德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17:5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碧玲、王明华、李力行
总成交金额 ¥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缪
项目联系电话 135*****360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059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联信财富广场B3公寓楼5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缪/135*****360
附件:
附件1 发售稿-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项审计服务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FJYDCG*****(招标文件编号:FJYDCG*****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鸿天众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5号4号楼鼎钧大厦110A

中标(成交)金额: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鸿天众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执行案款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025年03月2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碧玲、王明华、李力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①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银行账号:137*****0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其中福建宏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州沐银世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浩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均给予最终报价15%的价格扣除;北京鸿天众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宁德市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不给予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联信财富广场B3公寓楼516室            

联系方式:小缪/135*****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缪

电 话:  135*****3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行案款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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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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