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公告信息
合同编号 HT_FTCG**********-A
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1-09 00:00:00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公告内容

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拟对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一)运营管理服务经费为: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叁万陆仟元整(¥12,636,000.00元),用于生态公园日常综合管理和水环境维护,费用分四次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前十五日出具合法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
修改为:
“运营管理服务经费为:捌佰捌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8,845,200.00元),用于生态公园日常综合管理和水环境维护,费用分四次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前十五日出具合法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第七条第二款“2、环境卫生的工作要求和标准按照《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订)》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修改为:
“2、环境卫生的工作要求和标准按照《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订)》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优化人员配置,合理调整岗位设置,增加工种间的支持和协同。”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第七条第四款,“1、安全保卫应实行24小时工作制,每岗8小时,轮流值班制,每班不少于11岗,每日总服务岗位应不少于33岗,七大法定节假日期间 应多增派6岗/天”。
修改为:
“1、公园实行分岗分区管理,确保监控中心、主次入口24小时有固定岗位值守,同时设置安全人员在园巡逻,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及时调配按需增加人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TCG**********)中标日期为2023年12月5日,中标单位为深圳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中标价为********元/年,服务期限最长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科室于2024年11月8日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
现根据区财政年度预算调整情况,经与中标单位深圳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协商达成一致,合同金额拟由********元/年调整为*******元/年,并相应调整支付方式及核减合同采购标的内容,现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变更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三道弘毅路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管理 红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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