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更新采购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电梯更新采购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一、项目名称:电梯更新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19-G1012/JD2024-GD-1794

三、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日(截止日应当为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劲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扬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元。

五、定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经随机抽取排序,定标结果如下:

第一名:上海劲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元;

第二名:中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2元;

第三名:上海扬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元。

六、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第一名:上海劲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元。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对评标(评审)、定标结果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的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1)书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具体评标过程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质疑: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人将其记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多个供应商就工程采购的同一事项提出质疑的,建设单位可以公开作出统一答复。在截止日期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八、质疑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方式:021-********177*****521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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