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资财采管〔2025〕19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资中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2024年批次-应急物资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三力丰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成华区双林中横路12号,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28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

住所地: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金鹰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

被投诉人: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翡翠国际社区一期47号楼幢1单元第2层1-2-1号、第3层1-3-1号、第3层1-3-2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誉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4栋12层7号

相关供应商:信力正(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广福桥北街8号4-3幢1层附51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11月25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更正公告,2024年12月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案涉项目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成都誉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信力正(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实质性技术参数的佐证材料,但没有明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的标准,属于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实质性技术参数佐证材料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给予供应商准备检测报告的必要时间、增加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技术参数多为功能性技术参数,检测机构只能按技术要求来进行检测,这类检测项目不会在检验检测机构“CMA认可范围内”,违反“国家认监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关于“检测报告”合法性的强制性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事项4:谈判文件没有在“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下面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名称及其每个标的名称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影响采购公平、公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对投诉事项1、2予以驳回;投诉事项3、4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案涉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资中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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