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肿瘤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台州市肿瘤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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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肿瘤医院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台州市肿痛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CG-2024-58-GK
甲方:(采购单位)台州市肿瘤医院
乙方:(中标供应商)绍兴市梁氏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温岭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台州市肿瘤医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
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
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
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具体见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需求)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佰贰拾捌万肆仟伍佰柒拾陆元(保4284576.00元)人民币
该合同金额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相应服务甲方应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含
人员服务费、管理费、税费等。凡乙方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
,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贵任
依据甲方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执行
(二)乙方责任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执行
五、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
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七、履约保证金
1)金额:合同价1%
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
司出具的保函形式:
3)合同签订前3天内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在合同项目履约完毕满一个月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
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
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服务期
(一)服务期为1年。中标人进场时间为2025年1月1日0时。
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2025年1月1日0时
2.履行方式:全部履行
3.履行地点:台州市肿瘤医院
十一、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当月工作,经甲方考评后按规定在次月支付劳务费用。但乙方
应提前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二、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
按照服务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扣款,该款项甲方可在任一期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
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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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除合同。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
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
承担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
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
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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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真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
甲方(公章衫
乙方(公意
法定代表人:
法定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每银行新昌支行
账号:
账号:
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
312500
年月日
附件:服务考核标准
乙方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管理计划。每月以书面文字形式向甲方汇报上月总结及
下月计划。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年度物业情况总结工作及下年度计划,以书面文字形式
按甲方要求进行上报,对此甲方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
实施,但是如果乙方认为甲方意见有不妥之处,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说明及理由,同
时乙方应保证其物业管理服务实现年度计划。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到岗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若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而变更项目管理人的,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的物业管理费10000元/
月。
2、在投标方管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其驻守项目处管理
人员,乙方应遵从甲方的意见更换各级项目处管理人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7日
内将新更换的、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安排到岗工作,特殊情况下,应书面申请并经甲
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到岗时间。如遇管理人员调动、变更、内部调整等情况,应书面提
交情况说明到甲方总务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的调配等事宜,否则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当月服务费10%的违约金。
3、投标方入驻后,投入的相关设施、设备与投标文件不相符,而采购方不认可的
情况下,予以扣款1万。
4、地面因保洁湿滑而引起跌伤,将追究中标人责任并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
偿责任。
5、中标人在每月的最后1天向院方提供在职员工花名册、本月的考勤表单及新员一
工的培训表单。员工离职1周内(含)人员未到位及请假1周内(含)不予扣款,超出
1周至半个月按100元/日/实际天数扣款,半个月以上按120元/日/实际天数予以扣款

6、中标人要对员工组织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到位,处以200元一1000元的罚
款。
7、员工与病人或病人家属或医院职工发生争吵、肢体冲突等,发生一例,视情
节扣物管费200元-1000元。
8、院方接到医院职工或病员及家属对物业质量、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投诉,
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扣物管费100-2000元/次。媒体或网络反映或各类回访出现
不满意信息,或市级检查中出现不满意信息,视情节扣物管费500-2000元/次:省级
及以上检查出现不满意信息,视情节扣物管费1000-5000元/次。
9、对医院反馈的问题,整改及时有效,予以奖励200-1000元;而同一质量
问题,反馈后连续二次以上重复出现,酌情予以扣除200-1000元。
10、员工外送标本、物品等发生差错或损坏,视情节扣物管费50-1000元
/次。
11、员工偷盗、私卖医院或患方财物,除追还、补偿赔偿损失外,按次扣公
司物管费500-1000元,同时公司务必清退涉事员工,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按
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2、月考核
1)月考核由院方组织,考核前通知中标人,并由中标人派管理人员共同参
加考核。
2)每次综合评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不扣服务费:80≤平均分
<85分的,扣除当月服务费3000元;75≤平均分<80分的,扣除当月服
务费2%:分值在75分以下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服务期内三次平均分
低于75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科室测评<80分的,不予以
有效整改的酌情扣除500-2000元。
备注:1、此考核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2、工勤岗位缺岗按照每岗每月8000元(捌仟元)扣罚,按实结算。
3、保洁人员不符合年龄标准,且每发现一人按每月300元扣保洁费,按
实结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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