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5〕9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5〕9号

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5〕9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2024年石室天府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浦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四段102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北段590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博欣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1单元33层3306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10月31日,代理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11月25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2024年12月20日,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本项目采购合同。截至本机关送达《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本项目已签订合同并履约。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充分竞争原则。投诉事项2:本项目“壁挂式2匹变频冷暖空调”的“循环风量”参数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具有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投诉事项3:本项目“壁挂式2匹变频冷暖空调”的“能效比”技术参数缺乏合理性,具有排他性,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关于空调背架的尺寸和材质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投诉事项5: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大量安装辅材,又不组织统一勘查现场,采购需求不合理、不公正。投诉事项6:采购文件设置3P变频冷暖柜机空调为方柜不合理,具有较强的倾向性、排他性,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至6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

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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