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少年宫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深圳市少年宫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深圳市少年宫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少年宫拟对深圳市少年宫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少年宫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98

中标供应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乙方公司名称的变更
将原合同“乙方(受委托方):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乙方(受委托方):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服务期限的变更
将原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期限为5个月,根据市在少年宫更新改造工程分为建设期(2个月)和运营期(3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
变更为:
“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更新改造工程实际进度提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变更
将原合同第八条第1款“本合同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佰叁拾叁万叁仟玖佰肆拾玖元玖角捌分(2,333,949.98元),合同服务期为5个月。其中,工程建设期(9月-10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527,896.80元;运营期(11月-1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1,557,376.59元;工程移交验收专项费用为248,676.59元。”
变更为:
“本合同的物业服务费取费标准基于原始中标价,兼顾更新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场地暂未移交、无法提供相应管理服务因素,经测算核减,本合同物业服务费折合每月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玖角柒分(391,536.97元)。其中,因2024年8月30日签订的《深圳市少年宫物业服务变更合同》约定2024年10月-12月为运营期,但实际更新改造工程尚未竣工,场地未完全移交市少年宫,需相应核减2024年10月-12月物业服务费。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前三个月(2025年1月-3月)每月物业服务费在391,536.97元基础上核减100,000元,即2025年1月-3月每月实付物业服务费为贰拾玖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玖角柒分(291,536.97元),4月-12月每月物业费为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玖角柒分(391,536.97元)。综上,本合同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12个月,物业服务费共计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捌仟肆佰肆拾叁元陆角肆分(4,398,443.64元)。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更新改造工程实际进度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双方各自承担己方损失。”
四、付款方式的变更
将原合同第八条第4款“付款方式:甲方分两次支付给乙方物业管理费,第一次支付在物业管理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部分物业管理费(如遇甲方财政预算下达延后,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延缓),支付金额为物业管理费的80%,即人民币1,668,218.71元(大写:壹佰陆拾陆万捌仟贰佰壹拾捌元柒角壹分);第二次支付在2024年12月内完成,支付金额为物业管理费的20%以及工程验收专项费用,支付金额为人民币665,731.27元(大写:陆拾陆万伍仟柒佰叁拾壹元贰角柒分)。”
变更为:
“付款方式:甲方在本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季度(2025年1月-3月)物业服务费(如遇甲方财政预算下达延后,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延缓),即人民币874,610.91元(大写:捌拾柒万肆仟陆佰壹拾元玖角壹分);4月-12月,市少年宫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原则上在每月25日为本月物业服务费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则顺延),乙方按照服务标准完成服务,提供本月物业服务总结等相关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后,凭乙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物业服务费待甲、乙双方交接完相关手续后,凭乙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停止服务当月的物业费根据解约前实际服务天数按比例支付。”
五、履约担保金额的变更
将原合同第九条第1款“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5%〔人民币116,697.50元(大写:壹拾壹万陆仟陆佰玖拾柒元伍角)〕作为履约担保。”
变更为: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5%〔人民币219,922.18元(大写:贰拾壹万玖仟玖佰贰拾贰元壹角捌分)〕作为履约担保,乙方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导致甲方损失或产生相关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履约担保金中直接扣取。”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深圳市少年宫与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26日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CG**********的招标结果签订《深圳市少年宫物业服务合同》,于2024年8月30日签订《深圳市少年宫物业服务变更合同》,服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即将服务期满。合同期内,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安保、保洁、更新改造专项服务等内容,整体履约评价达优秀。为确保市少年宫更新改造及开办筹备期间物业服务工作的有序衔接,拟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于2024年11月14日正式变更为“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说明函》,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生效,原有的业务关系保持不变。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少年宫

地址:福田区福中一路2002号深圳市少年宫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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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宫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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