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示范点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沙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示范点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沙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示范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翔安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17:2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跃辉,沈青,程碧霞
总成交金额 ¥18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智鹏、陈志生、杜亚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翔安南路50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2*****191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
附件:
附件1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红思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GWCG[TP]*******

二、项目名称:沙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示范点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厦门红思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景路60号三楼C区759单元 1,869,500.00元 沙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示范点项目(总价):*******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沙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示范点项目):

货物类(厦门红思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文创衍生品 沙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示范点项目 红思达等 定制等 1 1,869,500.0000 1,869,5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谢跃辉
评审专家: 沈青 、 程碧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500万元,1000万元],0.80%;(1000万元,5000万元];0.50%。(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谈判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04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沙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示范点项目:2.21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内容:沙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示范点项目,含湖山/HUSHAN-HZDY101 智慧电源管理中心等1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翔安南路5000号

联系方式:182*****19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智鹏、陈志生、杜亚娟

电话:0592-**************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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