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区水系生态系统修复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璧县城区水系生态系统修复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璧县城区水系生态系统修复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城区水系生态系统修复EPC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建设中路西侧(县幼儿园对面)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所长 139*****18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谊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5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代礼 189*****095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久吾天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 130号(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KB4-4地块C-1研发楼501室、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联合体成员)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77号(联合体牵头人)、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459号(联合体成员)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铁建大厦A座(联合体牵头人)、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联合体成员)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72% (约********.64元) | 97.25% (约********元) | 98.32% (约********.84元) | ||
工期(日历天) | 总工期:5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 | 总工期:5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 | 总工期:5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业绩1:环新英湾南片区道路贯通工程(施工) 业绩2:230省道昆仑山路节点改造工程 业绩3:天长市内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业绩4: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 | 业绩1:汉口火车站北广场施工工程 业绩2:黄山路西延(小浃江路-富春江路)工程(隧道段) 业绩3: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业绩4:南宁现代工业产业园启动区配套设施一期工程3号路(9号路-325国道)、4号路(9号路-325国道)、9号路(2号路-14号路)、11号路(9号路-325国道)、13号路(9号路-325国道)设计 | 业绩1:椿萱大道道路工程三标段施工工程 业绩2:唐河路-安顺路打通工程(遵义路-仙山路段)(涉铁段) 业绩3:安远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业绩4:永新县建成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猛 | 张尧 | 张光辉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江伟民 | 胡定成 | 金宇 | |
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给水排水) | ||
证书编号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王猛 | 张尧 | 张光辉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51 | 90.41 | 89.96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月24日-2025年1月27日 | ||||
招标代理费 | ***0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处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6022585 |
0天0小时18分
0天0小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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