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5年联网路工程马塘村产业路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宿松县2025年联网路工程马塘村产业路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宿松县2025年联网路工程(马塘村产业路)

项目编号

H7GC25A03G001

招标人

宿松县长铺镇人民政府、安徽庆元矿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赵先生

151 5562 0805

最高限价

*******.72元

代理机构

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181 5512 358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23日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川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210日历天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绿地中心E座618-619室

投标价

*******.55 元

项目负责人

朱庆龙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6933

项目总工

袁海峰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古县镇营下村犬眠形至古县村黄泥洞新建公路工程

项目总工获奖

项目总工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 颍泉区2021年度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债券资金道路项目(统筹试验区)

2.古县镇营下村犬眠形至古县村黄泥洞新建公路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中港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21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陶博路3号双创服务中心4楼4548室

投标价

*******.40元

项目负责人

戚红锋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3221

项目总工

沈俊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定远县S319范岗至炉桥段(北沿山公路)安保完善工程二标段

项目总工获奖

项目总工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 灵璧县2021年县乡村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一标段

2.安庆市机场空军装备机动道路及危桥改造项目施工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威艾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工期

21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东方蓝海舜耕樾府10号楼804

投标价

*******.23元

项目负责人

沈海燕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3190

项目总工

周艳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怀宁县Y028丁陈路秀山段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总工获奖

项目总工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 五河县2023年Y036戴武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

2.怀宁县Y028丁陈路秀山段升级改造工程

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4日至1月27日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5 5533 832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 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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