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结果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辽中区宇顺农副产品配送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中心街55-3号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54.1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服务类
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包含米、面、油、猪肉、牛肉、羊肉、豆制品、鸭肉、鸡肉、调味品、牛奶、鸡蛋、水(海)产品、水果、蔬菜等(品目类别及数量均为暂定类别,最终供货和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要求:1.配送计划管理(1)采购人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由中标人进行供应,并负责送货上门,采购人将配送当日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于前一天16:00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量配送到采购人食堂。(2)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3)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早上6:00之前,交货地点为采购人食堂指定地点。(4)如临时通知餐饮接待,中标人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5)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中标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2.收货和验收管理(1)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2)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三联食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3)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资质证明和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单。(4)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5)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三、食材质量标准”、“四、考核管理办法”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符秀敏、张春红、韩阳、冯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80%标准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9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中共辽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中心街78号
联系方式: 19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边美竹
电 话:186*****94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1稿-招标文件-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二次).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辽中区宇顺农副产品配送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招标
|
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