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结果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辽中区宇顺农副产品配送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中心街55-3号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54.1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服务类

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包含米、面、油、猪肉、牛肉、羊肉、豆制品、鸭肉、鸡肉、调味品、牛奶、鸡蛋、水(海)产品、水果、蔬菜等(品目类别及数量均为暂定类别,最终供货和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要求:1.配送计划管理(1)采购人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由中标人进行供应,并负责送货上门,采购人将配送当日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于前一天16:00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量配送到采购人食堂。(2)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3)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早上6:00之前,交货地点为采购人食堂指定地点。(4)如临时通知餐饮接待,中标人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5)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中标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2.收货和验收管理(1)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2)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三联食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3)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资质证明和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单。(4)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5)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三、食材质量标准”、“四、考核管理办法”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符秀敏、张春红、韩阳、冯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80%标准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9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辽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中心街78号              

联系方式:  19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美竹           

电 话:186*****94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1稿-招标文件-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辽中区宇顺农副产品配送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 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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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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