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成交公告
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成交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餐饮服务费
三、 采购项目编号: 310*****024**********-********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01-06
七、 定标日期: 2025-01-26
八、 中标结果:
(一)预算编号:0025-********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才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幢106、108室
中标金额:¥******.00元(人民币柒拾陆万捌仟零柒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
服务范围: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
服务要求: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一招三年,续约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二次,每次12个月。
服务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曙岗、方志军、陈炜中、王德清、周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 其他事项:
专家推荐理由: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一共有三家,全部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上海才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参照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度高于其他投标单位,业绩最多,服务方案较贴合本项目需求,交接方案较切实际,人员配置 、管理制度、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优于其它两家单位,报价最低,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故推荐上海才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才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最终得分为86.30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投标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邮编:******,联系人:王玲,联系电话:(021)*********802,传真:(021)********)提出质疑。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玲
联系电话: (021)********-802
传真: 021-********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
2、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周美萍
联系电话: (021)********
传真: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才星--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85.9 KB)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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