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攀枝花区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期)采购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威斯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22号5号
被投诉人1: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攀枝花市东区竹湖园邮政大厦5楼
被投诉人2: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住所地:攀枝花市东区竹雅巷2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5日,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唯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攀枝花区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N510*****240*****)。2024年11月12日君唯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2024年11月28日君唯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和评审。2024年11月29日,君唯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采购包1中标供应商为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3日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2024年12月24日发出《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本项目已于2024年12月19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尚未履行。
投诉事项1: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本项目投标中,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不能完全符合招标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疑似造假(或与投标产品本身配置不一致),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2:针对我司的履约方案、售后服务扣分情况疑似存在倾向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给予我司合理解释,但未收到关于扣分的详细说明。
投诉事项3: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予以相关处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由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针对采购包1,责令撤销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
标签: 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