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目二审结算审计成交公告采购包1
泰州市海陵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目二审结算审计成交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13*****134******* | 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9号 | 85.4(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泰州市海陵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目二审结算审计 服务范围:总计新建管道约995.219㎞,管道管径范围φ110~φ315;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96座,总规模3117m3/d;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06座,规模7081m3/d;新建一体化化粪池*****个;新建一体化隔油池*****个;治理户数约3万户。 服务要求: 1.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最少为7名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项目组成员应配备有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 2.原则上不允许成交单位变更造价咨询人员。如成交单位变更造价咨询人员的,须具有同等(含)以上条件且经采购人同意。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 以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工程为准,完成本项目内容从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和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结算审计服务工作。 |
陆云松、李苏、刘毓祺
按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5折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为2981.25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53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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