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6日挂牌禄资源土告字〔2024〕29号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结果公示-成交宗地
2025年01月26日挂牌禄资源土告字〔2024〕29号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结果公示-成交宗地
禄资源土告字〔2024〕29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6日在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禄丰市和平镇前所、平掌、邓家湾村民委员会,金山镇横山村民委员会的禄丰市桃园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用地;禄丰市碧城镇上村村民委员会、前营村民委员会的禄丰市小松棵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用地;禄丰市彩云镇竹溪村民委员会的禄丰市朝阳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共计3个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禄丰市桃园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用地
宗地编号 | 532*****0204GB*****、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号,532*****0205GB*****、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号,532*****0206GB*****、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号;532*****1210GB*****、03、04、05、06号 | 地块位置 | 禄丰市和平镇前所、平掌、邓家湾村民委员会;金山镇横山村民委员会 | 土地用途 | 供电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00 | 出让年限 | 50 | 土地出让履约金 (万元) | 115.00 |
起始单价(元/m2) | 255.23 | 起始总价(万元) | 571.2813 | 成交价 (万元) | 571.2813 |
受让单位 | 华能新能源(禄丰)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土地严格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规定。 | ||||
备注 |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二)禄丰市小松棵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用地
宗地编号 | 532*****3212GB*****、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号, 532*****3208GB*****号 | 地块位置 | 禄丰市碧城镇上村村民委员会、前营村民委员会 | 土地用途 | 供电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8306.00 | 出让年限 | 50 | 土地出让履约金 (万元) | 43.00 |
起始单价(元/m2) | 255.00 | 起始总价(万元) | 211.803 | 成交价 (万元) | 211.803 |
受让单位 | 华能新能源(禄丰)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土地严格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规定。 | ||||
备注 |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三)禄丰市朝阳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用地
宗地编号 | 532*****9205GB*****号 | 地块位置 | 禄丰市彩云镇竹溪村民委员会 | 土地用途 | 供电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8241.00 | 出让年限 | 50 |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 50.00 |
起始单价(元/m2) | 300.00 | 起始总价(万元) | 247.23 | 成交价(万元) | 247.23 |
受让单位 | 云南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土地严格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规定。 | ||||
备注 |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二、公示期: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日。
三、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禄丰市入城广场旁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
联系电话:0878-*******;
联 系 人:姚先生;
邮政编码:******。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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