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北路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公告

金岭北路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公告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金岭北路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5-004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汉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深圳市中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6 (主)中铁十九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成)景森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7 (主)广东雄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8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9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0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11 (主)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2 (主)广东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13 (主)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14 (主)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世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15 (主)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16 (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7 (主)广东顺通建设有限公司,(成)中慧长源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8 (主)广东荣基鸿业建筑工程总公司,(成)广州市白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广东,广州市,深圳市,南沙区,广西,哈尔滨,安阳,广州,深圳,020-,中铁隧道局集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 总承包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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