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查勘查区块探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详查勘查区块探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隆化县卜头沟铁磷矿详查

勘查区块探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承矿拍示〔2025〕0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隆化县卜头沟铁磷矿详查等2个勘查区块探矿权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对隆化县卜头沟铁磷矿详查勘查区块探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并交由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现将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承德金晨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场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中关镇靠山店村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A7QNK7X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3日

地点: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四楼拍卖厅

三、成交勘查区块探矿权基本情况

名称:隆化县卜头沟铁磷矿详查

地理位置:隆化县中关镇

矿种:铁矿

勘查工作类型:普查阶段

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2

成矿地质条件类型:中等型

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1.5

面积:4.27平方千米

起始价:25.62万元

出让年限:5年

勘查投入要求:以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要求为准

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117.*******,41.*******

2,117.*******,41.*******

3,117.*******,41.*******

4,117.*******,41.*******

5,117.*******,41.*******

6,117.*******,41.*******

7,117.*******,41.*******

8,117.*******,41.*******

9,117.*******,41.*******

10,117.*******,41.*******

11,117.*******,41.*******

12,117.*******,41.*******

13,117.5400272,41.1200228

14,117.5405153,41.1150979

15,117.5415019,41.1143780

16,117.5415000,41.1045000

17,117.5348000,41.1045000

18,117.5348019,41.1147000

19,117.5300022,41.1147011

20,117.5325000,41.1200000

21,117.5325000,41.1214000

22,117.5245000,41.1214000

23,117.5245000,41.1228000

24,117.5259557,41.1227804

25,117.5300000,41.1300000

26,117.5249987,41.1300046

27,117.5216593,41.1300024

28,117.5216445,41.1311014

29,117.5136019,41.1311271

30,117.5136019,41.1330024

31,117.5215019,41.1330024

32,117.5215019,41.1345024

33,117.5244450,41.1345024

34.117.5244627.41.1315640

35,117.5249988,41.1314998

36,117.5249988,41.1314998

37,117.5249988,41.1314998

*,.,0

备注:勘查区块范围涉及Ⅱ级、Ⅲ级、Ⅳ级林地及重点公益林,一般湿地,非基本草原,基本草原,永久基本农田。

四、注意事项

1、拍卖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3个月内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一次性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还应按规定的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2、拟出让勘查区块范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保护林地、一般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规定范围内等约束性条件的,转采时应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或规定,符合相关管控要求方可转采,竞得人竞得探矿权后,自行承担风险。

3、《探矿权出让合同》签署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提交办理探矿权申请登记资料,领取勘查许可证。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勘查),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4、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其中,勘查区块范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有关要求;涉及基本草原、单位蓄积量高于40立方米/公顷的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一般湿地等范围的,不得设置探矿、采矿工程等设施,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需做出不占用的承诺,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古树的,需制定保护方案,加强原地保护,确保古树及其生境不被破坏。

5、出让勘查区块探矿权与油气矿业权重叠的,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申请登记前应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6、本次出让探矿权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可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因竞得人违法被吊销勘查许可证,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7、本次出让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

五、勘查区块探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 交 价:247,180,000.00元;

缴纳时间:以《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六、申请办理探矿登记的时限

以《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七、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 2月 17日

如对出让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管理科提出。

八、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14-22598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探矿权 详查 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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