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财采处〔2025〕3号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关于什财采处〔2025〕3号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什邡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2025年春节城区布置亮化灯饰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伟岸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街道尚云庭
被投诉人1: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 什邡市岷山西路北段29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甘肃伟岸商贸有限公司不服被投诉人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就2025年春节城区布置亮化灯饰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月3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供应商 2020 年 1 月 1 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5 分,本项满分 5 分。 注:须提供合同(协议)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城市(城镇)亮化项目。”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什邡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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