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道路绿化管养服务合同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道路绿化管养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编号 | HT_BACG**********-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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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初始合同】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道路绿化管养服务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06-14 00:00:00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道路绿化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拟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道路绿化管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道路绿化管养服务 合同金额(元):********.25 中标供应商: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绿雅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本项目要求对人力投入、机械投入、施肥药剂、用水费用、苗木更新实行分项监管,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投入比例做好各分项投入,各分项费用占比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人力投入费用占总经费最低比例60%,车辆机械费用占总经费最低比例8%,施肥药剂费用占总经费最低比例5%,用水费用占总经费最低比例7%,苗木更新费用占总经费最低比例5%。其中,人力投入按全面核查和抽查人力实际投入情况核算,如出现缺岗,按照管理人员缺岗一次核减5000元,技术岗位缺岗一次核减3000元,养护岗位工人缺岗一次核减2000元处理;机械投入按全面核查和抽查车辆机械实际投入情况核查,如不达标,各类工作用车缺岗一次核减3000元,各类园林机械缺岗一次核减1000元;施肥药剂费用申报实施按现场验收实际投入计算费用,如不达标,未完成的肥料药剂费直接核减;用水费用依申报计划实施按实际水费等票据计算费用,如不达标,超过部分不补,不足部分核减;苗木更新(不仅限于“苗木”的更新,暂定表述为“苗木更新”)按计划现场核实并签证,按信息价核算苗木费,不计其它取费,如不达标,按计划核实验收,按信息价核算苗木费,作为苗木更新费用。因管养不到位造成苗木补植的费用不计入苗木更新费,自然死亡行道树的补植苗木费可计入。未完成部分核减。合同期结束前对人力投入、机械投入、施肥药剂、用水费用、苗木更新进行测算,投入不足的从养护经费中予以扣减。人力投入和机械投入如甲方有新的考核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执行。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无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42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标签: 道路绿化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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