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 内江市经济开发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20:42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06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2月0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2-*******
采购单位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汉祥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2-*******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正久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2-*******
附件:
附件1 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N511*****240000*****501*****)-文件集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2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现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现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
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城西工业园汉晨路666号2幢。
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汉祥路333号

联系方式: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久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2-*******

四川正久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2月06日


,内江市,内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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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正久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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