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钢市垭口焦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结果的公示

关于舞钢市垭口焦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结果的公示

关于舞钢市垭口焦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结果的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舞钢市房产管理局委托,就舞钢市垭口焦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将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舞钢市垭口焦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6】第102号。

二、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为支持棚户区改造建设,解决改造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

三、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媒体及日期:

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于2016年9月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成交信息:

1、成交日期:2016年12月22日;

2、成交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1206会议室;

3、单一来源专家成员:代国玉、韩振伟、高华、韩永征、杨松超;

4、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总价款:人民币4.640亿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7号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舞钢市房产管理局住房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792

联系地址:舞钢市垭口文化路南段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联系电话:137*****661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后5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舞钢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棚户区改造 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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